第一章 巡查官(第2/5 页)
一辆警用摩托,停在了临沂市郊区的一栋建筑前。
车停稳后,一名身高一米八左右、身形健硕的青年男子便从车上翻身而下;他一边观望着眼前那建筑的大门,一边已将指纹印在了摩托操作面板的触屏上,将引擎熄灭了。
这个人,叫车戊辰,是一名“联邦治安巡查官”。
虽然其职务中有“治安”二字,但巡查官可不是警察,更不归警察局管。
巡查官是隶属于“fcps,即联邦公共安全委员会(federalcyimmitteeyifpublicsecurity)”的高级探员,按“级别”来说,和大部分地区的副局级警务人员持平;而按“权限”来讲,巡查官更是有着各种“便宜行事”的权力。
除了联邦政府的直辖城市外,巡查官们可以在全球任意城市或地区征用警方及一般市民的资源来协助破案,任何不予配合者事后都可以“妨碍公务”追究责任。
眼下,车戊辰就是征用了一名地方警员的摩托,来到了这个地方。
其实……他可以不来的,因为眼前这桩“案子”,本就不是他该管的事儿。
一周前,车戊辰刚刚结束了一项长达数年的卧底行动、立下了大功。上峰为了奖励他、并顺便给他来一套“心理评估”和“忠诚度调查”的固定流程,所以就安排他回老家享受一个月的带薪假期。
对此,车戊辰自然也没什么意见。
今天,他就是按照日程去了组织指定的心理医生那边接受评估;结果从诊所出来时,刚好看到一名警员在给自己的车抄罚单。
车戊辰知道,肯定是停车计时器的时限过了,他也不想亮明身份让那名警员为难,于是就过去跟对方随便聊了几句,想配合对方把公事办完、领了罚单就走。
不料,就在这个时候,那名警员停在旁边的警用摩托上,传来了一段通讯,大致的内容是:现接到报案,位于郊区某某路某号的“青少年行为矫正中心”发生了命案,具体情况不明,且回拨电话无人应答,请附近的警员某某某尽速前往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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