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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四章:登闻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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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承启一愣,突然间想起来登闻鼓院这回事。太祖年间,效仿先秦,设置登闻鼓,置司管登闻鼓、隶属谏院的专职衙署“登闻鼓院”,鼓在宣德门南街西廊,院在门西之北廊,当事者可先去击鼓,会有本部的官吏来接访,再将他们的词状转呈皇帝。

太祖此举用意,无非是广开言路,击鼓者不受身份所限。太祖曾言:“凡言朝政得失、公私利害、军期机密、陈乞恩赏、理雪冤滥,及奇方异术、改换文资、改正过名,无例通进者,均许到本院陈情。”

当然,登闻鼓的设置,也不是很完善的。常言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自古以来,民告官的难度,从来没有降低过。官官相护的黑暗,一直是主旋律。大顺朝虽然没有什么路引这类的通行证,可一个普通百姓要千里迢迢地赶到长安城,去敲登闻鼓,还是困难重重。

虽然历代大顺皇朝,对敲登闻鼓的都会给予重视,但一个县、州、路这样的诉讼多了的话,没有一个皇帝是喜欢的,直接会把这个县、州、路的主官政绩看一遍。哪个官员经得起查的,不查还好,一查准出事。

时日一久,各地方官员便暗地里限制百姓的出行了,要经过京兆府,更是盘问三代,若是得知你是去告御状的。得了,你还是回家呆着吧,有恶吏一天十二时辰看守着你!

登闻鼓还有一个弊端,那便是给官告官提供了另一条途径。通过控制治下“良民”敲登闻鼓,达到抨击政敌的目的,风险小不说,收益还挺高。曾一时风靡整个大顺朝堂,弄得人人自危。

后贞德元年,真宗下诏斥责这种不正之风:“诸州民诣阙举留官吏,多涉徇私,或非素愿。自今百姓僧道,更不得辄诣阙庭。如敢违越,其为首者论如律。”

意思便是,若敲登闻鼓诉事若不实,按《大顺律》将判八十杖的肉刑。严令一出,击登闻鼓之人大为减少。及元绶年间,不过寥寥十数起。

等到陆承启登基以来,这洪祥年间,更是没有一起。直到今日,才算是破了先例,有冤屈之人,击登闻鼓,告御状。

陆承启明白了原委之后,先前的怒气也渐渐散去,反倒觉得新奇。在后世见多了拦路告御状的宫廷剧,武侠剧,没想到现在一个活生生的案例便要在自己面前发生,实在有趣得紧。当即说道:“击登闻鼓之人何在,带入大庆殿中,朕亲自过审!”(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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