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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三章《明官员胥吏致仕、丁忧、停职、开除适用条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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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边当值,一边读书,等将来科举过了,做了县令,也没必要花钱再买一本《官员到任须知》这种为官指南。

而且等求是报刊发之后,科举的内容也会改,改的更接地气,更贴近基层。这些打一线就开始积累经验的举人秀才,就有了足够的施政基础,会逐渐走上主官领导岗位,不会再用古贤典籍中那些死板的教条来施政治国。

谈完了基层官吏的补充问题,接下来便是裁汰的问题。

朱允炆说起来是毫不客气的。

“自中枢往地方,官员多子嗣数人亦或数十人,其子中有不第则另谋生路,父为高官封疆大吏,子必为一省豪商,此事其中或有隐秘污秽,自今日起,应严查于微末。

毛泰来的时候,朱允炆才刚刚写好想法,一看毛泰想要施礼,就被朱允炆打断,然后老规矩。

赐座,上文房。

朱允炆哪有功夫跟他们商议,他脑子里想的东西这些当官的没有一个会去想,根本不存在商议的基础。

“朕方才让户部酌定了新的致仕、丁忧细则,所谓牵一发而动全身,致仕和丁忧要改制,那势必会牵扯到吏部的选官和安置,所以朕召你来,有些新的政策要颁行,你记一下。”

毛泰这才知道朱允炆上文房的原因,当下便忙的拿起笔来。

凡有子嗣、兄弟为商者,应立即予停职,限期整改和申报,着科道言官、都察院、地方锦衣卫千户所会同稽查,但有不法行为按大明律惩处。

凡好挥洒春秋、作诗绘画出售的官员,立即予以停职,诫勉谈话,着科道言官、都察院会同稽查,若有借出售书法字画变相受贿的,按大明律惩处。”

“地方上七品衔以下官吏到五十五岁和五十岁就要自动离职卸任,人员的补充是个大问题,朕这边打算在朝廷每三年一回的科举之外,地方要酌情补考选拔官吏。”

这一点,朱允炆借鉴了后世的国考和省考,只不过后世这两种公务员考试都是一年一考,朱允炆这里打算在地方上的考录略作微调。

“地方各省每年可以举行一次针对举人、秀才功名之类学子的考录,考题以各省民事、时政为主要内容,考定过的,补进省府衙门做胥吏、在各县充任副职,领朝廷俸禄,而且每三年的科举,他们仍然可以参加,工作不耽误学习。”

省府县三级的主官选择,仍然是以科举为主,每年科举的进士、贡生都会在翰林院待一阵,然后经过吏部和都察院的考定,等地方县缺主官后下放赴任,但是胥吏这种就完全没必要中央来操心了,地方有负责官吏安排、调动的署衙,职责类似于后世的组织部,既然如此,这些举人秀才就可以发挥他们的作用了。

大明朝读书人就那么多,还没到人均治国的地步,这群文化人一次科举过不了就回家继续寒窗苦读,实在是浪费,让地方组织时政民事考定,不考八股文,要的就是看他们实际能力,门槛和难度放低些,过了关直接当差吃皇粮,也正好在一线,贴近百姓基层积累些治国治地方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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