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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驻防万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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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少爷,我都跟了您这么多年了,说实在的这两年不在您身边,我还真的不适应。在厂子里当保安队长哪有跟着您痛快呀。再说了,有我跟在您身边,还可以保护您不是。”沈义抓着脑袋说道。

“呦呵,敢情你老小子跟着我就是想图个痛快呀。沈义,我可告诉你,我这儿是军营,规矩比厂里多的多,而且犯了事可不是罚钱开除这么简单,弄不好是要枪毙的。你可想清楚了。”沈修文看到沈义笑眯眯的说道。其实,沈修文倒是挺乐意让沈义跟着的,这小子不但枪法准,而且还有一身好功夫,就连程德安都不是他的对手。不过,沈义本身就是个老兵油子,太滑,所以沈修文先把丑话说在前头。

“嘿嘿,二少爷,您又不是不知道,我沈义怎么说也曾在孙大帅手下扛过几天枪,部队里的规矩我懂。我保证不在您的脸上抹黑,再说了我别的不干,就给您当警卫,您也可以时时监督我不是。再说了,这次出来的时候,我也跟老爷说过,老爷说了,只要您二少爷一句话。”沈义深谙沈修文的脾气,听沈修文这么一说,知道口气松动了,连忙嘻皮笑脸地说道。

“行,那就留下吧。不过,我这儿只能先让你当个大头兵。”

“没事,二少爷,我不是说过吗,我当兵就是为了保护您。当什么都行。”沈义连忙说道。

一个星期后,军委会参谋本部命令下来了,宋希濂的三十六师从福建调回南京,八十八师则奉调入川,驻防川东万县一带。

万县沈修文有点印象,原来是重庆下面的一个县,后来好象又改名万州区。不过,这个时代的万县可是四川的第三大城市,仅次于重庆和成都,而且还是长江沿线四川省的第二大商埠。

正当部队准备移防时,沈义来到南京找到了沈修文。沈修文自从上军校后就一直很给老爷子挣脸,毕业没多久就已经是少校营长了。这次沈修文的部队要移防进川,老爷子心疼自己的小儿子,特命沈义给沈修文捎来了一万大洋的支票。沈家还真是家大业大,虽然以前的沈二少爷是个浪荡子,基本上没给沈修文留下点什么,但是沈修文来到这个时代三年的时间,一不小心就已经积攒下了近二万大洋,除了自己固定的每月三百大洋零花钱之外,平时姐姐、姐夫也经常塞一点给他。加上这次的一万大洋,沈修文的资产快要达到三万大洋了。这个时代三十块大洋就够上海这样一个全国物价最高的城市中的三口之家很滋润地过了一个月了,三万大洋的购买力相当于后世的三百万。

接过沈义递上来的一万大洋的支票,接着只见沈义又从褡裢里掏出两个信封,递给沈修文道:“二少爷,这是临来时俞老爷让我转交给您的信。”

沈修文接过两封信,一封是写给自己的,而另一封上却写着仕贤兄亲启的字样。沈修文也搞不懂这个仕贤兄到底是什么人,连忙拆开自己的一封信,里面除了两张信纸,居然也有一张支票。看到支票,沈修文不禁笑了,看来老丈人对自己还挺好,知道自己要远行了,还记得给自己送钱。不过当他看清支票上的面额时不由嘴巴张大呈o型,支票上清清楚楚地写着五万大洋的字样。老丈人真是大手笔啊,一出手就比老爷子给的多出了五倍。

沈修文连忙展开那两张信纸读起来,俞展堂在信上告诉沈修文俞文纨已经回到宁波老家让他放心,同时还在信中委婉的表示俞文纨从小被宠坏了,让沈修文多包涵。那五万大洋则是给沈修文在外打点花费之用。读到这里,沈修文的心里很清楚,俞展堂肯定已经知道自己和他那个宝贝女儿之间相处的不太愉快。信的最后,俞展堂告诉沈修文他在万县有个好友曾仕贤,是川东地区的名流,沈修文到川东驻防时有什么事尽可以去找他,俞展堂还让沈修文给曾仕贤带去了自己的一封亲笔信。

毋庸置疑,俞展堂还是很看重沈修文这个女婿的。而读完信后,沈修文拿着那张五万大洋的支票和俞展堂的信有些哭笑不得,自己和俞文纨可是假夫妻呀,而且根据沈修文的理解将来两人断不会真正走到一起。俞展堂的这番情义,让沈修文感到很沉重。

“沈义,辛苦了。难得来南京一次,玩两天再回去。”沈修文从抽屉里取出五十块大洋递给沈义道。

要搁在平时,沈义早就屁颠屁颠的接过大洋,兴冲冲地去感受秦淮风月了。但是今天他也并没有接过沈修文递到他面前的大洋,看着沈修文道:“二少爷,我不回去了,以后我就继续跟着您。”

沈修文不禁瞪大眼睛看着沈义,惊诧道:“沈义,你没有搞错吧?跟着我?你还想当兵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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