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9章 再遇刘君
那么说,是杨宇让他的狗去偷自己衣服的吗?
想到这里,刘君的脸唰的红了。
杨宇顺着刘君的目光,瞅了瞅还滞留在手上的衣服,尴尬了。
我去,这还真是难解释的状况啊!
比特犬眼神明显传递着‘是主人让我偷的’的信息。
这个时候不是护主表忠心的时候吗!那老家伙竟然溜的比兔子还快!
杨宇嘴角抽搐,转过身,却愣住了。
河堤之上的女人,他认识的。
高中同学,刘君。
也是杨宇人生二十载,唯一一个跟自己表白过的女生。但当时,杨宇喜欢的人是夏影,所以就拒绝了刘君。高中毕业后,刘君留给杨宇最后一封信,两人就分道扬镳了。
其实严格说起来,也没错啦。是杨宇让比特犬展露特殊才能的,它只是依言照办而已……
“我擦,这条色狗果然还是应该炖了。”杨宇心中十分抑郁。
两个人就这么尴尬对望着,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倒是最后,刘君轻笑道:“好久不见。”
“呃,不好意思。我前几天救了一条流浪狗,没想到这色狗竟然有偷女人衣服的嗜好,回头我就把它炖成火锅。”杨宇走上前去将衣服还给了刘君。
两年后,杨宇帮丹雅的朋友搬家,没想到丹雅的那位朋友就是刘君。两年后的刘君已经嫁了人,成为了人妻。之后,陪陈怡祭拜她亡夫时又偶遇了刘君,两人一起去看了电影。
杨宇来中江这段时间,也就跟刘君这么两次交集,过程都很平淡。
此刻,站在河堤之上的刘君虽然年龄也不过20岁,但身上明显多出一丝与同龄人截然不同的韵味,人妻的味道,而且是比较青涩的人妻。
不过,杨宇心境很平淡。
刘君看着杨宇,显然有些惊讶,又有些不为人察觉的惊喜。她的目光落到杨宇手上,那个粉红的衣服不正是自己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