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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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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律雄姿是一个和重情义的人,明知道这样做的后果非常严重,但还是义无返顾的带了一万大军前来,杯水车薪也是不顾了。

唐朝在城门口接着,握住他的手,甚为感动,真的有种雪中送炭的感觉。

也就在这个时候,蓝鲸率领的黄风山马贼也到了,带来近万名马贼。要知道,蓝鲸的武功和威望,和以前的霍伤相比,那是差了很远,因此不少马贼离散,自立门户,由原来的一万五千人缩水到了近万人。蓝鲸吃了唐朝的“红丸”,生死掌握在他的手,接到唐朝的命令,自是乖乖的带兵前来,还好他武功是这群马贼之冠,以前龙卷风三兄弟又是大沙漠赫赫威名的人物,因此也就顺理成章的做了这群马贼的新首领,不过按照唐朝的指示,收敛得多了。

且说突厥旭烈升元帅听到败兵回去的报告,差点气得吐血,深以为耻,自责之余,飞快的催动军马,日夜兼程,要报仇雪恨!

突厥大军纵横西域,还很少遇到这样的败绩,他也害怕此事传回朝中,反对派拿它来攻击自己。

唐朝对情报最为重视,这是他以前看《无间道》这些警匪片之后得到的启示,派班林亲自主持,带领七只雪鹰四处侦探。

雪鹰是大沙漠之中打猎必备的东西,可以侦察到哪里有野兽,并且可以在打到猎物的时候,将野鸡得叼到主人的身边,最是有用。

西域的王公贵人,都有这种厉害的雪鹰,以供打猎之用,有的通灵的雪鹰,一只能值百两黄金,抵得王公贵族豢养的豹子等珍贵动物。

用雪鹰来侦察情报,自然是不大如意,不过以雪鹰来传递消息,却是快捷得很,而且十分的安全。要知道,在西域,由于地势复杂,多是高山峻岭,野兽众多,而且禽鸟也是不少,著名的就有秃鹫,经常出来擒拿鸟兽作为它的食物,要是用鸽子来传信,却是害怕进入这些禽鸟的嘴巴,而雪鹰厉害无比,不怕秃鹫这样的凶狠的鸟,同时它自身也以鸟兽为食,一旦被驯服,是打猎和传信的绝佳工具,非常的稳当。

对于情报,唐朝看得是重中之重,一旦得到了确切的情报,唐朝也就不再留手。

他知道,突厥势大,要是不先狠狠的挫折他的锐气,那自己区区的安西都护府还是危如累卵,突厥骑兵可不像是霍伤的马贼,都是训练有素的,要是包围了安西都护,那可是危险到了极点,到时候铁桶一样的被包围,全军覆没是迟早的事情。

好一场大杀,唐朝带领手下将士,直追赶了三百里方回,射杀突厥骑兵两千余人,其余的仗着马快,四散逃走了,溃不成军。

唐朝在沙丘约住军马,计点军士,战死近两千人,一只本来八千的精兵,现在只剩下六千人,但战果也是辉煌,共射杀和斩杀突厥骑兵一万两千余人,大获全胜,兵力之精,使唐朝都感觉到有点不可思议。

这一仗,本来有些意外,唐朝没有料到耶律金枝会这么快的赶到,但她随即变成自己口中的肥羊,却是他自己没有想到的,一八千精兵,击溃了近两万人的军队,这是一个振奋人心的胜利。

唐朝当下带领大军缓缓而回,在安西都护城中休整了一日之后,耶律雄姿带领的契丹援军已经到来。几乎是在接到突厥大军进攻的第一时间,唐朝派辛白江去唐古拉河向耶律雄姿求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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